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读者借阅规则
一、读者入馆须知
一、进馆请佩戴校徽,或出示本人借书证或学生证。
二、注意个人仪容仪表。提倡文明举止。
三、严禁吸烟,严禁携入易燃品。
四、请保管好携带的书包、私人物品等。
五、维护公共卫生,不携入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口香糖渣等杂物,不乱涂乱画。
六、保持安静。手机请关闭或置于振动状态。
七、爱护书刊及公共设备,正确使用计算机等现代设备。遇到疑问,可向工作人员咨询。损坏公物要赔偿。
八、出入通道听见监测器鸣响,请配合工作人员查找原因。
九、请遵守本馆规章制度,听从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具体见本馆的《图书馆借阅违规处罚条例》。
十、本须知学院授权由本馆负责解释。
二、图书借阅规定
1、凡本人持有我馆发的有效借书证的读者,均可在我馆开架书库内选借各类图书,每人借书册数如下:
教工、研究生:中文图书21册,外文图书5册。
学生、进修人员、外单位办证人员:
中文图书6册,外文图书2册。
2、教工、研究生:借期均为180天;学生、进修人员、外单位办证人员:中、外文图书借期均为30天,均可续借30天。
3、图书到期必须归还,如读者所借图书中有一本图书已超过30天仍未归还时,微机从第31天起开始计算超期图书资料使用费,每册超期图书每天的图书资料使用费为壹角,如超期图书资料使用费未交清,不能再借图书。
4、借书证遗失应及时挂失,在挂失前被冒借,由持证读者自行负责。
5、应届毕业生派遣前半个月停止借书。
三、对外服务规则
1、办理借书证:
⑴凡外单位人员办理我馆借书证者,均可凭证享受学生借书待遇,即:
中文图书6册,外文2册。
⑵中、外文图书借期均为30天,均可续借30天。
⑶每本借书证收费: 工本费15元,
押金400元
服务费50元/年
2、查阅书刊资料:
校外读者利用馆阅览室查阅书刊资料,每人每个单位时间(半天)收费贰元正。
3、校外读者来馆办理以上证件或查阅资料,需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图书馆405现场办理,并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违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4、销证:
须清还所借图书,将借书证交回,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四、办证注意事项
为方便读者办证、补证,凡需办、补借书证者,皆在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办理。
注意事项如下:
1、遗失一卡通:
⑴本人凭有效证件到图书馆一楼服务台办理挂失手续。
⑵到校饮食中心三楼办理补证事宜。
2、新生入学,由院协调饮食中心统一办理一卡通。
五、对盗窃、撕割书刊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为保护国家财产,维护广大读者利益,本馆对有意损坏、盗窃书、报、刊的读者作以下处理:
1、污损的书、报、刊按每页伍角或原价的5-10倍赔偿损失;
2、偷窃书、报、刊按原价的10倍罚款,并通报校学生处或有关部门,由他们照章处理。
为了有效制止损坏、偷窃馆藏文献的不良行为,每位读者在借阅书刊时,务必认真检查所借书刊是否被污损,若发现涂画、撕页、换芯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申明,并交工作人员处置,否则,归还时如发现以上情况,由归还书刊者负责,并赔偿损失。对此,望广大读者理解、支持。
六、图书借阅违规处罚条例
1、冒用他人借书证入厅或借书,罚写检讨一式两份,并处以60元罚款。
2、未领取代书板擅自入厅者,扣证停借1个月。
3、超期还书,超期部分每册每天图书资料使用费为1角。
4、污损图书一律按每页5角或原书价的5-10倍罚款。
5、弄皱、撕毁条形码,每条罚款5元。
6、丢失图书,按图书原价5-10倍赔偿。
7、窃书者,按图书原价10倍以上罚款,并通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8、在厅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每次罚款10-50元。
七、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必须凭本人借书证领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厅,书、包等物不得携入。
2、读者选书时应自觉使用代书板,违者责其整架或罚款壹元。
3、教师、研究生等每人限借21册,借期180天,不再续借。学生每人限借6册,借期30天,经办理手续,未超期的图书可续借一次,借期为续借之日起30天。各种图书超期,超期部分每册每天一律图书资料使用费一角。
4、读者在借书前应认真检查自己所要借的图书是否有过涂写或污损,并及时予以说明,加盖“污损”印章,以辨明责任;否则还书时发现污损则按每页5角或原书价5-10倍罚款。
5、同样版本的书每位读者限借1册。
6、读者应自觉将阅览完毕的图书放置归书处或书车上。
7、读者还书时,应等办完手续,确认无超期后再离开出纳台。
八、中文图书借阅室规则
一、读者凭本人学生证或本馆借书证方可入室借阅。
二、入室须持代书板,未能使用者责其整架或罚款壹元。
三、教工及研究生每人限借21册,借期180天,不再续借;学生、进修人员、外单位办证人员可借6册,借期30天,未超期、无人预约可续借1次。
四、逾期图书每册每天收取图书资料使用费1角。
五、读者应自觉将阅览完毕的图书放置归书处。
六、凡同样版本的书每位读者限借1册。
七、未办理借出手续的图书,不得自行带出门禁,否则以偷书论处。
八、读者还书时应等办完手续,确认未超期后再离开出纳台。
九、在室内不得高声谈笑;不准吃零食或吸烟;不得在地上乱扔纸屑。
十、若有其它违规行为,则按图书馆违规处罚一般条例执行。
十一、本规则学院授权由本馆负责解释。
九、报刊阅览室借阅规则
1、书、包等物请勿带入室内。
2、使用现刊、现纸,请将刊(报)一同取下,阅后,请按索刊(报)号放回原处,违者罚款2元。
3、爱护报刊资料,不得污损、撕页,违者给予教育及5-10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报系办处理。
4、凡本室报刊如需借出复印者,须到出纳台办理暂借手续,在本馆复印室复印,当班归还;当班不归还者按时数收取图书资料使用费(超过一小时按每小时图书资料使用费为伍角累计)。
十、外文图书借阅室借阅规则
1、读者凭本人借书证在出纳台登记押证并领取代书板后方可入室,书、包等物不得带入室内。
2、读者选书时须自觉使用代书板,对违者责其整架或罚款1元。
3、教工每人限借5册,借期180天,不续借;学生每人限借2册,借期30天,可续借30天,逾期每册每天图书资料使用费1角。
4、图书丢失按原价5-10倍赔偿。
十一、自修室守则
1、本室供持有本人校园卡的读者自习使用,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2、在本室学习,应保持安静。禁止朗诵、喧哗或高声谈笑。
3、自觉维护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室内公物。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废纸、杂物等。
4、限定一人一席,不得用书、包等物品强占座位。对于无人在场的物品,工作人员将定时清理,若有丢失,责任自负。
5、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谨防遗失。
十二、电子阅览室使用注意事项
1、用户上机须携带学生证(一卡通)或上机卡,上、下机自行刷卡。每位读者每天限使用2小时数据资料。
2、用户上机时须检查鼠标、键盘等设备,若有缺损,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3、用户上机时凭学号登录,初始密码为学号。如不能登录,请与管理员老师联系解决。
4、用户须爱护设备,不得打开机箱,不得更改计算机CMOS设置与IP地址,不得设置屏幕保护密码,不得运行危害他人计算机使用安全的程序等。如果用户野蛮操作造成机器损坏,由损坏者照价赔偿。
5、用户在上机时如发现计算机有问题,请与管理员联系解决。
6、换机须按任务栏托盘图标退出系统当前登录状态,否则无法在另一台计算机上登录。
7、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8、严禁玩游戏及观看反动、黄色的信息,一经发现即没收其软盘、光盘等物,并在全校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生违纪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用户在上机时应维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不吃东西。
十三、视听阅览室使用注意事项
一、多媒体视听阅览室对本馆所有读者开放,进入多媒体视听阅览室的读者应讲究文明礼仪,不准穿拖鞋、背心入内。
二、多媒体视听阅览室主要功能是提供阅览及使用音像光盘和随书光盘等服务。
三、读者须凭借阅证到服务台办理上机登记,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到指定机位上机。必须一人一机,禁止多人一机或无机位时驻足围观。需换机须到服务台办理换机手续。
四、借阅和使用音像资料时,要按照值班人员要求的程序进行登记和操作。
五、本馆馆藏光盘、音像带等资源只能在本室内使用,一律不外借。每次限借1盘,中途换盘时要交回原盘,读者之间不得互借。
六、用自带的移动存储器对光盘资料进行拷贝的,在使用前须查杀病毒。
七、阅览音像资料时须佩戴耳机,以免影响他人。
八、禁止在本室内运行任何含有反动、色情、游戏或含病毒的软件程序,或浏览此类的网页。
九、多媒体视听阅览室实行读者责任制,读者在使用相关设备时应按照正常的程序和方法操作;严禁私自拆装、搬动计算机及配件,不得更改计算机软硬件的配置。如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报告值班人员。人为因素损坏多媒体视听阅览室的设备或资料,须按原价赔偿。
十、注意用电安全,严禁携带饮料和食品进入阅览室;下雨天应将潮湿的雨伞或雨衣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机位。
十一、保持阅览室卫生,不乱扔垃圾,严禁在阅览室内吸烟。
十二、对违反以上规定而不听劝告者,值班人员有权终止其使用权。
十四、赔书注意事项
遗失图书,按各阅览室处罚条例规定到四层办公室405办理赔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