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
经研究,重新修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借书证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借书证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图书馆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并为读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校内师生等各类需办理和使用图书馆借书证的人员。
三、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南楼406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1-87893163
四、图书馆借书证权限
(一)在籍学生(由学院统一办理)
证件有效期:至毕业前有效
可借阅数量:6本
借期:30天;可续借1次(借期30天)
(二)在编教职工(含福大编)
证件有效期:长期有效
可借阅数量:21本
借期:180天(不可续借 )
(三)外单位及其他人员
原则上不对外单位及其他人员办理借书证,已办理的证件逾期将不再延期。
五、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
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图书馆综合办公室咨询处理。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