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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暂停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25-12-09   发布部门:图书馆   发布人:

图书馆关于暂停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的通知


各位读者:

根据财务部年底工作安排,现将本馆图书超期滞纳金收取工作调整如下:

一、202512月12日(周)至20261月7日(周三)期间暂不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20261月8日(周四)起恢复正常收取工作

二、暂停收费期间,读者可正常归还逾期图书,归还后滞纳金不再累计。如有疑问,请联系图书馆服务台或拨打电话87893170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
20251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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