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暂停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的通知
各位读者:
根据财务部门年底工作安排,现将本馆图书超期滞纳金收取工作调整如下:
一、2025年12月12日(周五)至2026年1月7日(周三)期间暂不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2026年1月8日(周四)起恢复正常收取工作。
二、暂停收费期间,读者可正常归还逾期图书,归还后滞纳金不再累计。如有疑问,请联系图书馆服务台或拨打电话87893170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2025年12月9日
关闭本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