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暂停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配合学院财务部门年底封账工作,本馆将对图书超期滞纳金收取工作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院财务部门的工作安排,本馆将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起至2025年1月8日(星期三)期间暂停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读者可在2025年1月9日(星期四)恢复正常收费后进行缴纳。
二、暂停收费期间,读者可正常办理逾期图书归还手续,滞纳金金额将在办理归还手续后停止累计。
如您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图书馆服务台工作人员或拨打电话87893170。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