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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关于暂停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24-12-19   发布部门:图书馆   发布人:

图书馆关于暂停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配合学院财务部门年底封账工作,本馆将对图书超期滞纳金收取工作进行相应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学院财务部门的工作安排,本馆将于2024年12月19日(星期)起至2025年1月8日(星期)期间暂停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读者可在2025年1月9日(星期四)恢复正常收费后进行缴纳。

、暂停收费期间,读者可正常办理逾期图书归还手续滞纳金金额将在办理归还手续后停止累计。

如您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可联系图书馆服务台工作人员或拨打电话87893170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

2024年1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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