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2019年度考核办法
根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做好教职工2019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福大至诚人[2019]15号)及《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福大至诚人〔2018〕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图书馆实际情况,现拟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立足实际,注重实效,分类考核,公平公开
二、考核比例及人数
根据学院考核工作通知要求,严格控制考核优秀人员等比例,被评为“优秀”的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评为“良好”的人数不超过考核总人数的30%。目前全馆共26人参评,优秀人数不超过5人,良好人数不超过7人。
三、考核办法及程序
由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实际参评人数比例进行初评,酝酿产生优良候选人初步名单,并报馆领导审核、统筹后确定;必要时,通过召开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或全馆大会投票确定。各部门初评时,应严格控制考核优秀和良好人员比例。
四、考核时间安排
1.2019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9日期间各部门初评(含民主评议)。
2.2019年12月10日—2019年12月16日前馆内最终评定。
五、考核类型及内容
因各岗位工作性质、内容不同,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工作属性设置考核依据及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1、流通部门:原则上采取由流通部内部以定量考核为主,并结合特殊贡献、考勤情况、安全情况等指标评定。
2、行政部门:原则上采取定性考核为主,兼顾定量指标的考核办法推荐优良初步候选人;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评思想政治表现和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参考考勤、安全等定量指标。
3、部门负责人由馆领导评定,本部门及工作代表委员会民主测评(测评人员不重复)结果将作为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六、其他考核说明
1、各部门应做好考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部门实际参评人数指符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福大至诚人[2019]15号)相关规定的人数;优良候选人需参与本部门工作及日常考评满一年,突出贡献者除外。
2、各部门当年考核优良人数无法取整数(不足1人)的,各部门可推荐一名上报并由馆领导统筹考虑。
3、馆领导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可以提出肯定或否定意见;学院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考核结果可以提出肯定或否定意见。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