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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违规处罚条例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14-12-24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人:


1、冒用他人借书证入厅或借书,罚写检讨一式两份,并处以60元罚款。

2、未领取代书板擅自入厅者,扣证停借1个月。

3、超期还书,超期部分每册每天图书资料使用费为1角。

4、污损图书一律按每页5角或原书价的5-10倍罚款。

5、弄皱、撕毁条形码,每条罚款5元。

6、丢失图书,按图书原价5-10倍赔偿。

7、窃书者,按图书原价10倍以上罚款,并通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8、在厅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纸屑,每次罚款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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