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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盗窃、撕割书刊等行为的处罚规定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14-12-24 发布部门:人员机构 发布人:
为保护国家财产,维护广大读者利益,本馆对有意损坏、盗窃书、报、刊的读者作以下处理:
1、污损的书、报、刊按每页伍角或原价的5-10倍赔偿损失;
2、偷窃书、报、刊按原价的10倍罚款,并通报校学生处或有关部门,由他们照章处理。
为了有效制止损坏、偷窃馆藏文献的不良行为,每位读者在借阅书刊时,务必认真检查所借书刊是否被污损,若发现涂画、撕页、换芯等情况,应向工作人员申明,并交工作人员处置,否则,归还时如发现以上情况,由归还书刊者负责,并赔偿损失。对此,望广大读者理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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