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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2020级学生落实2020-2021学年《阅读》学分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20-11-17   发布部门:图书馆   发布人:

关于2019级、2020级学生落实2020-2021学年《阅读》学分的通知



2019级(不含专升本)、2020级各专业学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精神,引导学生自觉阅读和主动学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院于2019年9月印发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并在2019级及以后年级中执行。现将2019级(不含专升本)、2020级学生《阅读》学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级(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年《阅读》学分获取方式:

   1、从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15日,每位学生累计从图书馆借阅图书不低于12本(续借不算),每本书的借阅时间至少为5天。

    2、读书笔记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提交时间为2021年6月1日—10日,提交地点为图书馆四楼综合办公室。

   二、2020级第一学年《阅读》学分获取方式:

   1、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15日,每位学生累计从图书馆借阅图书不低于12本(续借不算),每本书的借阅时间至少为5天。

   2、读书笔记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提交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31日,提交地点为图书馆四楼综合办公室。

   注:其它事项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处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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