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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学生落实2019-2020学年《阅读》学分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20-09-14   发布部门:图书馆   发布人:

关于2019级学生落实2019-2020学年《阅读》学分的通知


2019级各专业学生:

贯彻落实教育部“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精神,引导学生自觉阅读和主动学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院于20199月印发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并在2019级及以后年级中执行。

因受疫情影响,原本应在2019-2020学年完成的《阅读(一)》学分延期至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从20209月至20201130日,每位学生累计从图书馆借阅图书不低于12本(续借不算),每本书的借阅时间至少为5天。

2读书笔记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提交时间为20201210日—20日,提交地点为图书馆四楼综合办公室。

3、其它事项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院教[2019]8号附件关于印发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处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

20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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