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级学生落实2019-2020学年《阅读》学分的通知
2019级各专业学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精神,引导学生自觉阅读和主动学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学院于2019年9月印发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试行)》,并在2019级及以后年级中执行。
因受疫情影响,原本应在2019-2020学年完成的《阅读(一)》学分延期至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从2020年9月至2020年11月30日,每位学生累计从图书馆借阅图书不低于12本(续借不算),每本书的借阅时间至少为5天。
2、读书笔记以班级为单位提交,提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20日,提交地点为图书馆四楼综合办公室。
3、其它事项见《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试行)》
院教[2019]8号附件关于印发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阅读学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教务处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图书馆
2020年9月8日